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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博隆拍卖有限公司

转载关于确定我区2010年度具备公物拍卖经营资格企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5-26     浏览次数:2948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地、州、市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拍卖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关于印发自治区公物拍卖企业经营资格确定办法的通知》(新贸市场[2002]109号)有关规定,经对提出申请承担2010年度公物拍卖业务的拍卖企业经营资格进行认真审查,现确定2010年度具备公物拍卖经营资格的拍卖企业如下(有效期为2010年4月1日至2011年4月1日):


  一、 自治区级公物拍卖企业,公物拍卖范围为:自治区行政区域内。

 
  1、 新疆嘉盛拍卖有限公司
  2、 新疆信成拍卖有限公司
  3、 新疆双兴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4、 新疆嘉信拍卖有限公司
  5、 新疆天平拍卖有限公司
  6、 新疆诚诚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7、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8、 新疆佳正拍卖有限公司
  9、 新疆天纬拍卖有限公司
  10、 新疆贵源拍卖有限公司
  11、 新疆华鼎国际拍卖有限公司

二、 地州级公物拍卖企业,公物拍卖范围为:公司注册所在地的行政区域内。

 


  1、 哈密神洲拍卖有限公司
  2、 新疆广丰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3、 石河子金虎拍卖有限公司
  4、 新疆华伦拍卖有限公司
  5、 阿勒泰鑫诚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6、 新疆奎屯融通拍卖有限公司
  7、 昌吉州佳信拍卖有限公司
  8、 昌吉亚中商城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9、 新疆宏科拍卖有限公司
  10、 新疆标正拍卖有限公司
  11、 新疆平心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12、 伊犁赞成拍卖有限公司
  13、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博源拍卖有限公司
  14、 阿克苏地区鑫达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15、 阿拉尔鑫荣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16、 新疆嘉和兴业拍卖有限公司
   
凡经自治区确定公物拍卖经营资格的拍卖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开展公物拍卖活动,并将公物拍卖情况按有关规定上报自治区商务厅和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商务厅
                       二0一0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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