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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博隆拍卖有限公司

拍卖公告

发布时间:2018-05-11     浏览次数:1029

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定于2018年5月11日上午10:002018年5月12日上午10:00止(延时除外)在“公拍网”(www.gpai.net)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喀什东路8号东方御景商住小区26601室住宅。房屋建筑面积92.96平方米 ,权证号:乌房新市区预字第331946号;房屋登记日期为2013年。房屋规划用途为住宅,南北朝向,房屋内部水电暖等基础设施齐全。详见“兆新评字(2018-38号)估价报告”。

评估价:748300起拍价:538776元,保证金:107755.2元。

增价幅度:1000(以及其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新疆博隆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新疆博隆拍卖有限公司统一安排,联系电话见本公告最后部分。看样时间为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联系拍辅机构亲自实地看样,经了解该房产拖欠2017年一年的物业费共计2226.72元整,此费用需由买受人承担。未看样的竞买人参与竞买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

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均不计利息。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法院举报监督电话:0991-4648449

法院地址: 乌鲁木齐市南湖东路南一巷26

拍卖辅助机构:新疆博隆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灿(新疆博隆拍卖有限公司)

辅助机构咨询电话:0991-233677113669972319

辅助机构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解放北路90号天际大厦15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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