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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博隆拍卖有限公司

拍卖公告

发布时间:2017-12-13     浏览次数:1019

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定于20181月11日上午112018年1月12日上午11止(延时除外)在“公拍网”(www.gpai.net)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拍卖标的:位于乌鲁木齐县板房沟乡八家户村2015-WXG-0052015-WXG-006号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来源为出让,土地规划用途为商业和住宅。其中2015-WXG-005号宗地商业用地土地使用权面积为9033.324平方米、剩余土地使用年期为38.45年、容积率0.3。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面积为21077.756平方米、剩余土地使用年期48.45年、容积率1.0,无他项权利限制; 2015-WXG-006号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来源为出让,土地规划用途为商业和住宅。2015-WXG-006号宗地商业用地土地使用权面积为38082.71平方米、剩余土地使用年期为38.45年、容积率0.3。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面积70000平方米、剩余土地使用年期48.45年、规划容积率1.0,无它项权利限制。详见“新佳美评鉴(2016)(土估)字第035号土地估价报告”。

 

整体拍卖,评估价:73 217 700元,起拍价:73 217 700 保证金:14 000 000

增价幅度10000(以及其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新疆博隆拍卖有限公司、新疆新世纪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嘉鸿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新疆博隆拍卖有限公司、新疆新世纪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嘉鸿拍卖有限公司)统一安排,联系电话见本公告最后部分。看样时间为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五、特别提醒:本次拍卖的两宗土地均未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该拍卖的两宗土地欠缴少数土地出让金及税款,拍卖的两宗土地还存在居民尚未搬迁(拍卖成交后可能涉及搬迁及对原住居民补偿费用等纠纷问题)。标的物为乌鲁木齐县板房沟乡政府整体规划用地内的五宗土地中的其中两宗土地,如竞买成功可能涉及到乌鲁木齐县板房沟乡政府整体规划纠纷(请竞买人到乌鲁木齐县板房沟乡政府及乌鲁木齐县国土资源局了解两宗土地的详细状况)。拍卖成交后,本院与辅助机构不负责本次拍卖标的物的清场。

 

六、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全部税、费等,按照相关规定由买受人承担。如买受人迟延缴纳产生的滞纳金,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协调解决,协商不成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前10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有意竞买者须以自己的名义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 “公拍网”上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本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须在拍卖结束后,5个工作日(标的金额在100万元以内)或10个工作日(标的金额在100万元以上)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到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东路南一巷26)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均不计利息。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法院举报监督电话:0991-4648449

 法院地址: 乌鲁木齐市南湖东路南一巷26

 拍卖辅助机构:

 (主拍)新疆博隆拍卖有限公司

 (协拍)新疆新世纪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嘉鸿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先生(新疆博隆拍卖有限公司)

周先生(新疆新世纪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田先生(新疆嘉鸿拍卖有限公司)

 辅助机构咨询电话:

0991-233677113669972319

   0991-880248818690231202

 0991-5633111 13999882988

 辅助机构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解放北路90号天际大厦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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